现金买黄金超10万元将需上报
现金买黄金超10万元将需上报
现金买黄金超10万元将需上报注意!8月1日起,现金买黄金、钻石超过10万元需上报(shàngbào)。
“从业机构开展人民币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或者等值外币现金(wàibìxiànjīn)交易(jiāoyì)的(de),应当根据本办法(bànfǎ)规定履行反洗钱(fǎnxǐqián)(fǎnxǐqián)义务。”“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,从业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在(zài)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。”近日,中国人民银行发布《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,明确提出上述要求。
贵金属交易存在交易金额大、现金交易比例高等特点,国际社会普遍将其视为洗钱(xǐqián)和恐怖融资高风险领域(lǐngyù)。上述《办法》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,旨在通过建立(jiànlì)系统化监管(jiānguǎn)框架,防范贵金属与宝石交易领域的洗钱及恐怖融资风险。
《办法》明确,贵金属是指黄金、白银、铂金等(děng)及其铸币、标准条锭、制品、中间产品和精炼后的原材料(yuáncáiliào)等;宝石是指钻石、玉石等天然宝石的各类原材料及首饰(shǒushì)、制品实物形态。《办法》要求的辖区内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包括:上海黄金交易所、中国黄金协会、中国珠宝(zhūbǎo)玉石首饰行业协会、上海钻石交易所等会员单位(huìyuándānwèi)或成员单位。
根据(gēnjù)广东省东莞市银行业协会介绍(jièshào),贵金属(guìjīnshǔ)可疑交易特征主要有七大类:客户长期不进行(jìnxíng)或少量(shǎoliàng)进行交易,其资金账户却发生大量的资金收付;开户后短期内大量进行交易,然后迅速销户;长期不进行交易的客户突然在短期内(zàiduǎnqīnèi)频繁进行交易,而且资金量巨大;客户频繁地以同一种合约标的在以一价位(jiàwèi)开仓的同时在大致相同(dàzhìxiāngtóng)价位、等量或接近等量反向开仓后平仓出局,支取资金;客户实物出入库数量显著超出合理水平;个别客户在明显不合理的价位上成交;客户要求变更其信息资料但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有伪造、变造嫌疑。
《办法》规定,从业机构应当根据客户(kèhù)洗钱风险状况在(zài)交易开始前或者交易结束前完成客户尽职调查(diàochá)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(de),从业机构应当勤勉尽责,遵循“了解你的客户”原则,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、洗钱风险状况,开展客户尽职调查。
这些情形(qíngxíng)包括:客户单笔或者日(rì)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(jiāoyì);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及其交易涉嫌洗钱活动;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、有效性、完整性存在疑问(yíwèn)。
值得注意是,监管层面采取风险差异化策略,对高风险机构强化监管措施,低风险机构可简化或豁免,同时(tóngshí)指导行业自律组织建立(jiànlì)包括风险评估、自律规范制定、培训宣传等在内的十大(shídà)职责体系,防止犯罪分子通过股权控制等方式(fāngshì)渗透从业机构。
操作(cāozuò)层面(céngmiàn),《办法》构建全流程管理体系,要求从业机构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,指定专人牵头、明确岗位职责,依(yī)风险与规模配备人员,确保其具备专业能力与操守;定期开展洗钱风险评估,周期最长3年(nián),遇重大(zhòngdà)变化或推出新产品等及时评估并降险;同时,根据客户尽职调查信息开展风险分类管理,持续(chíxù)关注长期客户风险、交易及身份信息变化,更新补充资料,确保业务交易符合客户认知。
交易记录需保存至少(zhìshǎo)10年
此外,《办法》要求客户(kèhù)单笔或者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,从业机构应当在大额现金交易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告,发现任何可疑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需及时上报,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需保存至少10年。特别预防措施针对(zhēnduì)恐怖组织名单、联合国制裁对象等三类主体(zhǔtǐ),一旦发现需立即(lìjí)停止服务并限制资金转移。办法还(hái)明确集团型机构需统筹(tǒngchóu)反洗钱工作,境外分支机构在驻在国法律(fǎlǜ)允许范围内执行本规定。
法律责任方面(fāngmiàn),对监管人员、自律组织工作人员及从业(cóngyè)机构的违规行为设置了追责机制,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。
来源:21世纪经济(jīngjì)报道

注意!8月1日起,现金买黄金、钻石超过10万元需上报(shàngbào)。
“从业机构开展人民币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或者等值外币现金(wàibìxiànjīn)交易(jiāoyì)的(de),应当根据本办法(bànfǎ)规定履行反洗钱(fǎnxǐqián)(fǎnxǐqián)义务。”“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,从业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在(zài)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。”近日,中国人民银行发布《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,明确提出上述要求。

贵金属交易存在交易金额大、现金交易比例高等特点,国际社会普遍将其视为洗钱(xǐqián)和恐怖融资高风险领域(lǐngyù)。上述《办法》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,旨在通过建立(jiànlì)系统化监管(jiānguǎn)框架,防范贵金属与宝石交易领域的洗钱及恐怖融资风险。
《办法》明确,贵金属是指黄金、白银、铂金等(děng)及其铸币、标准条锭、制品、中间产品和精炼后的原材料(yuáncáiliào)等;宝石是指钻石、玉石等天然宝石的各类原材料及首饰(shǒushì)、制品实物形态。《办法》要求的辖区内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包括:上海黄金交易所、中国黄金协会、中国珠宝(zhūbǎo)玉石首饰行业协会、上海钻石交易所等会员单位(huìyuándānwèi)或成员单位。
根据(gēnjù)广东省东莞市银行业协会介绍(jièshào),贵金属(guìjīnshǔ)可疑交易特征主要有七大类:客户长期不进行(jìnxíng)或少量(shǎoliàng)进行交易,其资金账户却发生大量的资金收付;开户后短期内大量进行交易,然后迅速销户;长期不进行交易的客户突然在短期内(zàiduǎnqīnèi)频繁进行交易,而且资金量巨大;客户频繁地以同一种合约标的在以一价位(jiàwèi)开仓的同时在大致相同(dàzhìxiāngtóng)价位、等量或接近等量反向开仓后平仓出局,支取资金;客户实物出入库数量显著超出合理水平;个别客户在明显不合理的价位上成交;客户要求变更其信息资料但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有伪造、变造嫌疑。
《办法》规定,从业机构应当根据客户(kèhù)洗钱风险状况在(zài)交易开始前或者交易结束前完成客户尽职调查(diàochá)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(de),从业机构应当勤勉尽责,遵循“了解你的客户”原则,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、洗钱风险状况,开展客户尽职调查。
这些情形(qíngxíng)包括:客户单笔或者日(rì)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(jiāoyì);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及其交易涉嫌洗钱活动;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、有效性、完整性存在疑问(yíwèn)。
值得注意是,监管层面采取风险差异化策略,对高风险机构强化监管措施,低风险机构可简化或豁免,同时(tóngshí)指导行业自律组织建立(jiànlì)包括风险评估、自律规范制定、培训宣传等在内的十大(shídà)职责体系,防止犯罪分子通过股权控制等方式(fāngshì)渗透从业机构。
操作(cāozuò)层面(céngmiàn),《办法》构建全流程管理体系,要求从业机构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,指定专人牵头、明确岗位职责,依(yī)风险与规模配备人员,确保其具备专业能力与操守;定期开展洗钱风险评估,周期最长3年(nián),遇重大(zhòngdà)变化或推出新产品等及时评估并降险;同时,根据客户尽职调查信息开展风险分类管理,持续(chíxù)关注长期客户风险、交易及身份信息变化,更新补充资料,确保业务交易符合客户认知。
交易记录需保存至少(zhìshǎo)10年
此外,《办法》要求客户(kèhù)单笔或者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,从业机构应当在大额现金交易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告,发现任何可疑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需及时上报,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需保存至少10年。特别预防措施针对(zhēnduì)恐怖组织名单、联合国制裁对象等三类主体(zhǔtǐ),一旦发现需立即(lìjí)停止服务并限制资金转移。办法还(hái)明确集团型机构需统筹(tǒngchóu)反洗钱工作,境外分支机构在驻在国法律(fǎlǜ)允许范围内执行本规定。
法律责任方面(fāngmiàn),对监管人员、自律组织工作人员及从业(cóngyè)机构的违规行为设置了追责机制,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。
来源:21世纪经济(jīngjì)报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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